网站首页 ┊ 网站导航 ┊ 再生服务 ┊ 国际系统 ┊ 手机版
再生塑料网
再生塑料业第一商务平台
供应 采购 现货 合作 公司库 环保审批 进口统计 培训 人才 百科 再生宝
PETPPPA PVC HDPE PMMA
价格 指数 快递 原料 知识库 网上学院 商务资料 资讯 论坛 博客 知道 ABSPC PSPOM LDPE 机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资料库 > 外贸进口 >> 紧急求购请拨打热线:400-809-2099   vip@zssl.net
 
基本资料:行业资料 塑机样本 原料参数 企业资料 贸易进口
对技术进出口的管理

  发布日期:2006/1/13   631人次浏览    【 双击鼠标滚屏 】
 
 
一、我国对技术引进的管理 为维护我方利益,根据我国实践经验并参考一些国家的立法,我国规定,引进合同中不得含有下列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

(l)要求受方接受同技术引进无关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不需要的技术、技术服务、原材料、设备或产品

(2)限制受方自由选择从不同来源购买原材料、零部件或设备


(3)限制受方发展和改进所引进的技术


(4)限制受方从其他来源获得类似技术或与供方竞争的同类技术


(5)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


(6)限制受方利用引进的技术生产产品的数量、品种或销售价格

(7)不合理地限制受方的销售渠道或出口市场


(8)禁止受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引进的技术

(9)要求受方为不使用的或失效的专利支付报酬或承担义务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的引进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0天内,向审批机关报批。审批机关应在收到报批申请书之日起的60天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审批机关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合同获得批准。经批准的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并由审批机关发给技术引进合同批准证书》


  在技术引进合同的履约过程中涉及到税收和用汇问题,分别统一由国家税务局(涉及到关税的由海关总署)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决和管理

二、我国对技术出口的管理

  我国以贸易渠道出口技术是从80年代开始的。1986年国家制定了我国技术出口的方针、原则和管理制度。我国技术出口应遵循六项原则


  (l)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


  (2)符合我国外交、外贸和科技政策并参照国际惯例


  (3)遵守我国对外签订的协议和所承担的义务;

  (4)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5)有利于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科学技术进步以及经济技术合作;

  (6)保护我国经济技术权益和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地位。 为贯彻上述原则,我国把技术项目分为禁止出口、控制出口(重大技术)和允许出口(一般技术)三大类,并对技术出口项目和技术出口合同实行双重审批制贸



 相 关 信 息 
如何报关、结关和清关? 2006-1- 13
如何报关、结关和清关? 2006-1- 13
对报关期限的规定? 2006-1- 13
对报关期限的规定? 2006-1- 13
我国的报关注册登记制度 2006-1- 13
我国的报关注册登记制度 2006-1- 13
报关时需要提交哪些单证? 2006-1- 13
报关时需要提交哪些单证? 2006-1- 13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    风险自负!
金牌通全站广告位
品牌通全站广告位
江西亚美达供应rPP、rPE
江西亚美达重点以rPP、rPE、rABS再生颗粒】等产品为核心,为管道、家居、新能源电动汽车

  再生服务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动态| 友情链接
客服专线:400-809-2099(转11)    E-mail:1984942759@qq.com
业务咨询QQ:1984942759   www.zssl.net @ 2013-2020 耗费917.969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