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马 尼 亚]习俗 |
|
发布日期:2006/1/16 2937人次浏览 【 双击鼠标滚屏 】 |
|
罗马尼亚(Romania),位于欧洲巴尔千半岛东北部。面积23,75万平方分里。境内山地、丘陵、平原各占三分之一。人口2300万,是东欧各国中唯一的拉丁民族国家。罗马尼亚语为国语。在饭店或有的场合,英语、法语、德语、匈牙利语可以通用。首都布加勒斯特(Bucharest)。货币为列伊Leu。
1944年8月23日获得解放。1947年12月30日,建立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1965年改名为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1949年10月5日与我国建交。1989年12月28日改名为罗马尼亚”。
布加勒斯特景色宜人,绿意浓郁,鲜花盛开,人称“东欧的巴黎”。罗马尼亚人性格开朗,酷爱音乐,常在各种餐厅即兴演奏,有时尽兴就地跳起舞来,周围鸦雀无声,听不到有人在说话。除了夏天的一段时间以外,几乎每晚都举行音乐会、歌剧、芭蕾舞表演,入场券很便宜。在罗马尼亚开展商务活动,在各种场合均宜穿着保守式西装。拜访政府机关,绝对需要事先约订。根据当地人的商业习惯,国营机构从9点开始接受约会。另外,即使约定了时间去拜访,有时还会再等候一个小时以上,因此自己的时间排定要充分一点。谈生意时,非等到竞争者的报价资料大部份到齐,绝不会进行洽谈。而一旦开始谈判,买方所提示的买价,大部低于市价太多,价格压得很低,几经交涉,才有可能做成生意。这种谈生意的方式,生意成交往往相当费时。
银行营业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至12时,星期六上午8时至11时半。对外贸易组织和政府机构办公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7时至下午4时,星期六上午了时至12时半。上午11时半为午餐时间。,罗马尼亚人一般不请外来人到家中做客。但被邀请时,一定不要忘记给女主人带上一束鲜花。香水、化妆品、咖啡和牛仔裤是送给罗马尼亚人的理想礼品,也可以送不很贵的带有厂家标记的笔或打火机。
罗马尼亚人一般既面食为主食,有时土豆也作为主食,而土豆烧牛肉是他们的家常莱肴。各种香肠是他们的特产。罗马尼亚人对盐有特别的好感和嗜好。他们不论吃什么东西,常蘸些盐和胡椒,因此,在接待罗马尼亚客人时,如果在餐桌上提供盐、胡椒、大蒜,他们会特别高兴,认为这是对他们的了解和尊重。他们一般都不太爱吃鱼和海味食品,也不爱吃清淡的米饭。
许多外国公司获准在罗马尼亚设厂生产,出制成品供应罗马尼亚市场,或利用罗马尼亚为出产地,合法转销至其他国家。在东欧诸国之中,罗马尼亚人显得更善于做生意。工余之时的交流是有的,不过,都妥在交易完成之后,或者,在没有“谈判的时候进行。倘若谈判正在进行,那就要暂缓交际了。到罗马尼亚从事商务活动,9月~5月最适宜。6月~8月为度假期。罗马尼亚的主要节假日:1月1日元旦;1月24日两公国统一和民族国家建立日;4月23日复活节;5月1日劳动节;5月9日独立日;8月23日国庆节;10月25日为军队日;11月7日十月革命纪念日;12月25日圣诞节;12月30日人民共和国成立日。
罗马尼亚这个国家有许许多多的传统礼节。比如,男女见面时总是先由男方向女方打招呼,然后才由女方向男方打招呼。一群男女出门时,总是男子礼让女士先行,男士照顾女士已经成了一种社会风尚。罗马尼亚农村妇女的头饰,不仅美观实用,而且也是婚否的标志。在农村或山区迎接贵宾时, 人们总是先送上整块新鲜的大面包,端上放盐的盘子,请客人掰下面包蘸盐吃(据说面包和盐是人生最需要的东西);接着还要请客人饮木桶之酒,这些都是当地人民招待贵宾的传统礼仪。在黑海之滨的北埃福里亚地区,人们可以看到五颜六色的帐篷,成群的男女,一丝不挂,浑身上下涂满黑色的泥土,躺在沙滩上晒太阳。这是罗马尼亚人在进行闻名海外的“泥浴”。
罗马尼亚海关规定,免税香烟200支,或烟草(雪茄)半磅;酒1瓶。本国货币禁止携带出入境,只有对苏联、东欧等国公民,准许携带出500列伊。罗马尼亚公民去苏联及东欧各国,准许携带出350列伊。
国家概况
1.一般情
国名: 罗马尼亚(ROMANIA)
面积: 238391平方公里
人口: 2245.6万(2000.1.1),其中城市人口占54%,每平方公里人口94人。人口中罗马尼亚族占89.4%,匈牙利族占7.1%,茨冈族占1.8%,日耳曼族占0.5%、其余还有乌克兰、俄罗斯、塞尔维亚、斯洛伐克、土耳其和鞑靼等民族。罗人口中有87%信仰东正教、5%信仰罗马天主教、3.5%新教、1%信仰希腊天主教。
官方语言:罗马尼亚语(法语、英语、德语、匈牙利语也在某些层次和范围内使用);
首都:布加勒斯特,人口233.9万。
自然地理:罗位于欧洲东南、巴尔干半岛东北部,其南与保加利亚、西与南斯拉夫、匈牙利、北与乌克兰、摩尔多瓦相邻,东部濒临黑海,海岸线长245公里。境内山地、丘陵和平原各占全国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森林覆盖率达28%。主要山脉是喀尔巴阡山,主要河流是多瑙河。罗属过渡型大陆性气候,气候湿和。
行政区划:全国划分41个县和1个直辖市,县下设市(237个)、乡(2705个)。
主要城市:雅西,人口34.8万;康斯坦察,人口34.5万;蒂米什阿拉,人口33.4万;克鲁日,人口33.3万;加拉茨,人口33.1万;布拉索夫,人口31.8万;克拉约瓦,人口31.3万;25个城市人口超过10万。
2. 风俗习惯
罗马尼亚人民热情直爽,乐于助人,喜爱运动,热爱生活。这些特点也可以从贸易上体现出来。九十年代之前中国的文体用品和手工艺品以精致美观价格适中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很多家庭的酒橱书架上至今仍摆放着中国的瓷器雕刻等工艺品。在食品方面罗人民以肉奶类为主,需求量较大,而对蔬菜、豆类食品并不注重,故人们在进入中年以后,心脑血管疾患发病率较高,由于长期的生活习惯很难有改变,使用绿色保健食品还不普遍。
罗马尼亚人节假休息日神圣不可侵犯。罗马尼亚家庭对于过节十分重视,通常互相庆贺赠送礼品。因此,每逢佳节,礼品类的商品十分畅销.
3.宏观经济情况
罗马尼亚在五十年代前是个农业国。1945年实行土地改革,1948年实现了主要生产资料的国有化,1962年全国完成农业合作化。七十年代,罗马尼亚利用贷款引进了许多先进技术和设备,逐步建立了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为经济较快发展奠定了基础。此后,罗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较快。但由于引进的技术和设备未能在促进工业产品出口等方面发挥较好效益,因此进入八十年代后,罗被迫压缩进口,用更多的农畜产品出口偿还外债,造成经济增长速度降低。进入九十年代,由于政权更迭,体制转轨过速,导致生产大幅度滑坡,经济持续危机。
1999年国内生产总值
521.7万亿列伊,约折合340亿美元(按罗公布的1999年平均汇率1美元兑换15333列伊计算),较上年下降3.2%,人均
2323万列伊,约1515美元(同上),其中工业总产值
27.8%,农林业占13.9%,服务业占43.5%,建筑业占4.8%。
1999年罗国家财政收支为:收入932,303亿列伊,支出1,068,866亿列伊,赤字 136,563亿列伊,约折合8.9亿美元(汇率同上)。
截止1999年12月,罗共欠各种外债约82亿美元;外汇储备约26亿美元(其中包括黄金储备103.5吨,价值约9.522亿美元)。
近年来,罗私有经济
的比例呈上升趋势。1999年私有经济
的比例由上年的58.3%上升为61.5%,其中工业领域私有化成分占31.7%,农业占93.4%,建筑业占81.3%,外贸出口占65.7%、进口占71.9%,零售业占93.2%,服务业占67.6%。
截止1999年12月份,罗全国就业总人数为461.6万,其中工业领域就业人数为187.8万,建筑业33.9万,农业24.1万,运输和仓储业29万,商贸58.6万,教育40.8万,医疗卫生28.5万,国家行政人员12.7万;失业人数113万,失业率为11.5%;全国退休人员累计602万。
近几年罗月度平均通膨率为:1995年为2.1%,1996年为3.8%,1997年为12.6%,1998年为2.9%。1999年为3.8%。
1999年12月各行业平均名义工资(含税)为2,559,796列伊(按1999年12月的平均汇率约合142美元),实际工资1,990,080列伊(约110美元)。
4、主要产业发展情况
罗产业门类较齐,工业基础也相对较强,全国有数十个大中型骨干企业。但自1989年底剧变以来,由于实行私有化,企业长期受资金短缺困绕无力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导致设备陈旧,技术落后,产品无销路。此外,罗私有化因投资环境差而进展缓慢,外资对参与罗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的私有化兴趣不大,故目前罗大部分大中型企业均面临"自然死亡"的危险。
现阶段,冶金、机电、食品加工、能源、纺织和服装、化工和矿产业为罗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1999年,上述产业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超过80%,其中冶金占39.1%,机电占12%,食品加工业占8.9%,能源加工占6.2%,纺织服装占5.7%,化工占5.3%,矿产占4.3%。
1999年,罗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为:电力501.03亿千瓦时,煤2285.1万吨,焦碳159.3万吨,原油615.3万吨,汽油303.33万吨,柴油308.54万吨,天然气138.08亿立方米,钢435.48万吨,热轧板337.66万吨、冷轧39.6万吨、铝和铝合金17.5万吨、水泥625.5万吨、原木126.63万立方米、化肥69.1万吨、小轿车88,072辆、猪肉23.3万吨、牛肉3.64万吨,食用油22.2万吨、鞋2,595.8万双、针织品3,198.7万件,玻璃2,707.2万平米,电视机34,667台,冰箱32.3万台等。
罗自然条件较好且拥有大片肥沃土地。长期以来,农业在罗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1999年罗农业获得好收成,农业总产值达725,948亿列依(约合43.7亿美元),较上年增长5%(1998年农产值较上年下降7.8%),占
比重为13.9%。
1999年罗主要农产品产量为:粮食总产量为1,704万吨,其中小麦和黑麦468万吨、玉米1093万吨、向日葵等油料作物1,493万吨、甜菜141万吨、土豆396万吨、蔬菜282万吨、葡萄112万吨、水果109万吨等。
1999年底,罗畜牧存栏数为:牛316万头,猪595万头,羊853万头。
5、私有化进展情况
罗马尼亚私有化起始于1992年。当年,罗成立了国有资产基金会具体实施私有化计划。国家将国有总资产的50%划归国有资产基金会管理,另50%的国有资产(主要为能源、铁路、通信、军工等国家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仍归各行业部委管理。
截止1999年底,国有资产基金会管理的国有企业已有三分之二完成了私有化,私有化金额约为156000亿列依。但就全国国有资产总值而言,其仅占全国国有资产总值的15%左右。
罗尚未完成私有化的企业大多属资产规模庞大、职工人数多、结构调整难度大的大型企业。为改变目前私有化进展慢的状况,罗议会于1999年8月通过了《鼓励重大投资法》,对参与大型企业私有化的投资者提供优惠和便利,如将企业资产化整为零分割出售;投资者可分期付款购买企业股份:投资额超过5000万美元的项目给予政策上的优惠等。但由于罗受制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该法事实上未实施。
现阶段,罗私有化在计划指导下实施,即国有资产基金会按年度制定私有化计划,将该年度准备私有化的企业及其财务状况向社会公布。对资产规模小的企业采用招标竞价的方式出售股份,资产规模大的企业则以直接谈判的方式出售(外国投资者若收购上市企业的股份,可直接通过投标方式进行)。罗方根据出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投资者购买后的后续投资承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具体的售价和优惠条件。如韩国大宇集团1994年以1.56亿美元收购罗OLTCIT汽车厂51%的股份,享受免关税向罗出口2万辆小汽车整车的优惠。迄今为止大宇集团已追加投资累计达8亿美元;法国雷诺公司1999年以5000万美元收购罗DACIA汽车厂51%的股份并承诺在以后5年内追加投资3亿美元,罗方给予其享受3年免税进口汽车零部件、5年免征所得税,3年缓征增值税等项优惠;希腊OTE公司以6.75 亿美元收购罗国家电信公司35%的股份并承诺追加投资,享受罗允许其5年垄断经营的优惠。
总体讲,罗私有化进展非常缓慢。其原因主要有
法律繁琐,透明度极低,且优惠政策无明确的法律保障;
当前经济困难,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期望值和依赖度较高。反过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限制也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不同意罗实施《鼓励重大投资法》就是最好的例证;
政局尚未完全稳定,经济发展明显受阻于党派争斗;
处于美俄争夺激烈、经济不稳定、麻烦事多的灰色地区。受地区形势变化影响极大;
未加入北约和欧盟,使西方投资者缺乏安全感;
腐败、官僚主义、行贿受贿极为严重,投资风险大、成本高。
二、外贸政策法规
>>>1.对外贸易的基本情况
对外贸易在罗马尼亚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罗马尼亚政府一贯重视发展对外贸易,八十年代年出口额最高曾达180亿美元。为了偿还七十年代所借外债,罗马尼亚从1981年开始努力扩大出口,压缩进口,曾连续9年外贸顺差,最高年份顺差达30亿美元。1989年,罗基本上还清外债,由债务国变为债权国。但1990年以来,由于经互会解体,传统出口市场急剧萎缩,且罗取消计划经济体制和国家对外贸的垄断,内外供销渠道被完全打乱,导致产品无市场无销路,出口大幅度下降。与此同时,由于外贸放开,对进口缺少限制,在进口能源、原材料的同时也进口了大量消费品,致使罗马尼亚由贸易顺差国变成贸易逆差国。近几年,每年的贸易逆差为20-30亿美元。1998年罗进出口贸易额为201.2亿美元,其中罗出口(FOB)82.99亿美元,进口(CIF)为118.21亿美元,逆差高达35.2亿美元。
为减少外贸逆差,罗控制进口并取得初步成效。1999年罗进出口总额为189亿美元,较上年下降6%,其中罗出口(FOB)85.1亿美元,同比增长2.5%,这也是近年来的首次增长,进口(CIF)为103.9,下降12%。外贸逆差由上年的35亿减少为18.8亿美元。由于实行私有化和鼓励私营经济,在对外贸易中私有经济成分急剧上升,现阶段,私有经济在外贸中的比例已上升为65%以上。
罗对外贸易主要对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与欧盟国家贸易额大,且比重呈上升趋势。罗对外贸易地区比重见下表:
罗对外贸易(出口)地区比例一览表(%)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欧洲 76.8 69.8 66.0 68.3 71.8 75.2 76.4 82.2 78.3`
其中:欧盟 36.9 35.2 41.3 48.2 54.2 56.5 56.5 64.5 65.6
中欧自由贸易协定国家 1.7 2.4 2.6 0.9 1.0 0.8 1.3 1.2 7.0
其它欧洲国家 38.2 32.2 22.1 19.2 16.6 17.9 18.6 16.5 5.7
中东和非洲 10.5 15.6 14.6 15.1 13.6 12.6 11.9 9.2 12.7
亚洲大洋州 8.5 10.5 15.3 10.8 9.4 7.1 5.9 2.3 4.0
美洲 4.2 4.1 4.1 5.8 5.2 5.1 5.8 6.3 5.0
罗对外贸易(进口)地区比例一览表(%)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欧洲 62.6 73.3 71.9 76.2 77.3 77.6 78.1 84.0 80.3
其中:欧盟 28.7 41.3 45.3 48.2 50.5 52.3 52.5 57.7 60.4
中欧自由贸易协定国家 2.3 2.1 2.5 2.3 2.3 1.9 1.5 1.3 8.9
其它欧洲国家 31.6 29.9 24.1 25.7 24.5 23.4 24.1 24.9 11.0
中东和非洲 24.0 15.6 14.2 10.0 9.0 6.8 4.6 2.2 3.4
亚洲大洋州 7.1 5.1 5.2 4.4 7.0 8.2 9.8 6.9 10.5
美洲 6.3 6.1 8.7 9.4 6.7 7.6 7.6 6.9 5.8
1999年罗与主要贸易伙伴进出口一览表
金额单位:亿美元
序号 国 名 进出口总额 出口额 所占比重% 进口额 所占比重%
1 意大利 40.20 19.80 23.3 20.4 19.6
2 德国 32.88 15.10 17.8 17.78 17.1
3 法国 12.29 5.30 6.2 6.99 6.7
4 英国 8.53 4.13 4.9 4.40 4.2
5 俄罗斯 7.49 0.47 0.5 7.02 6.8
6 土耳其 7.06 4.69 5.5 2.37 2.3
7 匈牙利 6.83 2.71 3.2 4.12 4.0
8 美国 6.78 3.17 3.7 3.62 3.5
9 荷兰 5.64 3.30 3.9 2.34 2.3
10 奥地利 5.46 2.43 2.9 3.03 2.9
1999年罗马尼亚主要出口商品有:
活畜及副产品1.16亿美元(金额单位下同)、植物及副产品2.50、动植物油脂0.54、食品饮料及烟草0.64、矿产品5.02、化工产品3.27(其中:化肥0.84)、塑料橡胶及其制品1.82、生皮及制成品0.65、木材及制品4.95、纸张纸板及木浆0.48、纺织品21.94、鞋帽伞制品6.83、水泥陶瓷及玻璃1.59、金属材料及制品13.12、机械电子产品9.71、交通工具4.66、其它商品5.02。
1999年罗马尼亚主要进口商品有:
活畜及副产品1.23亿美元(金额单位下同)、植物类2.24、动植物油脂0.32、食品饮料及烟草4.17、矿产品12.51、化工品9.74(其中医药品2.64)、塑料橡胶及制品4.77、生皮及制品3.02、木材及制品0.68、纸张纸板及木浆2.64、鞋帽伞制品1.90、纺织原料及制品19.37(其中棉花3.02)、水泥陶瓷及玻璃1.55、金属材料及制品6.87、机械电子产品24.35、交通工具3.14、其它商品2.03等。
1990-1999年罗马尼亚出口商品结构比例一览表(%)
1990 1991 1993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农副产品 1.4 6.1 6.7 6.7 8.7 7.1 5.2 5.3
矿产品 19.4 14.5 11.7 9.2 8.6 7.6 6.1 5.9
化工品 7.0 8.0 8.7 11.7 10.9 8.8 8.1 6.0
轻纺皮革制品 12.6 12.1 20.0 25.9 28.3 30.3 34.1 34.6
木材和纸张 9.9 12.6 11.9 11.1 10.6 11.0 11.4 6.4
建材和玻璃 1.3 1.7 2.0 1.9 1.9 1.8 1.9 1.9
金属和制品 16.2 14.9 19.6 18.2 15.7 18.5 19.1 15.4
机械电子电器 29.9 29.9 18.8 14.0 14.1 14.0 14.7 16.9
1990-1999年罗马尼亚进口商品结构比例一览表(%)
1990 1991 1993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农副产品 13.2 13.6 14.8 8.7 7.6 6.2 8.6 7.7
矿产品 42.4 45.3 28.7 24.2 23.6 21.4 14.2 12.0
化工品 8.1 8.4 11.0 12.8 12.5 12.3 13.0 14.0
轻纺皮革制品 4.0 5.3 12.6 14.9 15.1 17.7 19.7 24.0
木材和纸张 1.3 1.3 3.1 3.5 3.6 4.6 5.1 3.2
建材和玻璃 1.2 1.3 1.0 1.1 1.3 1.3 1.4. 1.5
金属和制品 5.7 4.2 4.2 5.3 6.3 5.9 6.7 6.6
机械电子电器 23.1 20.2 24.2 27.2 29.7 26.4 27.1 28.9
>>>2.对外贸易管理体制
罗马尼亚原来实行的是国家垄断的外贸体制。自1989年底以来,罗在推行私有化的过程中取消外贸垄断,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即通过把国营外贸公司股份解体成私营股份和准许任何法人和自然人只要登记注册就可以经营外贸业务的办法,使原来的29家外贸公司迅速解体。新建私人公司也因此雨后春笋般地涌现。截止2000年2月底,全国登记在册的各类公司达801,160家,其中从事商贸活动的为488,210家,这些公司主要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和一般合伙公司为主,私营占98%以上。
罗工业贸易部是国家的外贸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在例外的情况下发放进出口商品许可证,负责罗同外国的双边和多边经贸关系,宏观调控石油、天然气、煤、电力的供需。该部设立了对外贸易中心,使用先进通讯设备来统计和综合分析全国出进口的全部数据和资料。
罗工商会是以贸易公司和企业为会员的服务机构,虽是民间组织,但在很大程度上有着行政管理职能。由该会牵头,负责召集罗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集中办公受理外商投资(外贸)公司注册登记、发放营业许可证等事务和公司业务的统计工作,此外该会还有很多其他职能,如举办国际博览会、国际仲裁、培训人员、提供信息、法规咨询以及建立国际间经贸合作关系等。其宗旨是促进罗对外经贸关系的发展。
罗经济警察署是监督检查外经贸公司经营活动的主要管理部门,公司的帐册和发票等凭证是重点检查资料,如发现法人违法或触犯刑律的,则法人代表或有关责任人将受到拘押,最后由法院审理判决。
>>3.货物贸易的市场开放情况
罗马尼亚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外贸易。1990年初起罗实行自由贸易政策,进一步促进了外贸发展。罗现在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贸关系,并鼓励外国公司在罗从事零售贸易。自1990年至2000年2月,约160个国家和地区在罗全国各地设立了各种类型的贸易公司达72682家。罗政府还鼓励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经营外贸业务。据统计,截止1999年12月底,罗私有企业的进出口额分别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71.9%和65.7%。
罗是世贸组织(1995年前为关贸总协定缔约成员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中欧自由贸易协定组织(1997年起)和其他一些国际经济组织的成员国。为进一步促进对外经贸关系并扩大出口市场,罗积极参与乌拉圭回合谈判并开放服务贸易;作为WTO成员,罗享受发展中国家优惠贸易待遇;同欧盟签署联系国协议,以此规范贸易行为并向欧盟靠拢;同欧洲自由贸易协定组织成员国签署自由贸易协议,互相降低关税。此外,罗政府同世界上40多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和《互相投资保护协定》,为扩大对外经贸合作创造了条件。
>>>4.服务贸易的市场开放情况
罗政府在加速私有化的过程中,对外开放领域不断扩大。现阶段,服务贸易已基本完全开放。截止2000年3月,投向服务贸易的外资仅次于投向工业制造业的外资,占罗外资总额的22.6%。目前,罗金融、保险、电信等主要领域非但鼓励外资参与,而且允许外资控股或收购。以金融为例,现有10多家外国独资银行或分行,邮政、开发等银行也已被外资控股。罗本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也在争取外资参与。
>>>5.对外贸易主要法律简介
罗政府于1992年颁布的第215号决定和罗工贸部于1996年颂布的《关于出进口许可证制度》是主要的外贸法律。第215号决定明确罗马尼亚实行进出口自由,一般情况下进出口商品无需申办许可证。但下列两种情况例外:1.与罗所做的国际承诺,出口信用在90天以上的货物出口或最终目的地管制的战略性产品,如防止杀伤性武器及导弹、放射性物质、核设施及有关材料和其他任何接受管制的商品;2.清算帐户项下、政府合作协议项下、利用政府贷款等项下的贸易。此外,工贸部可根据情况确定临时性的限制进出口商品,并核发进出口许可证。
>>>6.对外贸易主要政策规定
为保护本国工业,整顿市场秩序,近两年来罗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除对一些进口商品实行海关估价外,制订了相关法律:
1996年罗颁布《垄断法》,对香烟和白酒的生产和进口严格控制,对麻醉品的生产和销售、贵重金属及宝石的开采和加工、有奖活动的组织等进行严格管理;
为杜绝香烟走私,罗于1995年8月25日颁布政府令,规定本国生产或进口的香烟都必须贴有从财政部领取的印花税票才能在市场上销售,否则被视为走私品予以没收,未贴印花税票的外烟从1996年3月1日后不得在罗市场销售;
1996年9月23日,罗政府又对食品、纺织品等进口、生产分别作了一系列详尽的规定,要求所生产、进口、销售的食品必须用罗语标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进口商名称及地址、有效期、成分、储存条件、使用方法、产地、配料、营养价值(特殊食品)、酒精含量(超过1.2%)等,而所生产、进口、销售的纺织品必须用罗语标有生产厂家的商标、名称、进口商名称、产品主要技术指标、特殊处理情况等; 1997年2月,罗《垄断法》正式出台,该法由竞争委员会和竞争办公室负责实施。这一机构将对反竞争案例进行及时调查、处理,以规范商业行为,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7.外汇管制
罗法律允许外国投资者将投资所得利润和其他合法收入完税后自由汇出境外。
1998年2月,罗实行在经常项目下本币自由兑换,允许在境内本币自由兑换外币。
三、海关监管制度及通关程序
海关在调节进口商品需求方面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除了按规定根据商品品类征收关税外,必要时对某些商品实行海关估价,如衬衣最低限价5美元/件,香烟按估价征收关税又征收特别消费税,并可随时提高。
1.海关监管制度
(1)货物监管
罗海关规定货到港口后15天内收货人必须向海关办理审报和提货手续,如超过15天,海关按规定征收滞报费,每个40尺集装箱15美元/天,如再超过15天则征收30美元/天的滞报费。在货到港后二个月内没办海关申报和提货手续,海关要另罚100万列伊,如三个月内没办海关申报和提货手续,则海关没收货物。没收后的货物将予公开拍卖,货款上交国家财政。
海关并规定,货物一般在目的港开箱检验,也可在异地检验,但须办理转关手续。
中国在罗注册的公司在收到国内发来的集装箱货物后都可以自己去办理报关、查验和运输等业务,但在实际操作中因语言、业务及人际关系等因素,往往都是委托一家专门办理此业务的中资公司来办理。
(2)出入境外汇监管
1998年2月起,根据罗1997年12月31日官方公报中颂布的《罗国家银行1997年12月23日有关经营外汇业务的3号法令》,对自然人出入境携带外汇数额作了新的规定,具体如下:
入境时,一次申报外汇现金总额为10000美元,申报后可带入;出境时,所携外币在10000美元以下,无需出示任何外汇来源证明可自由带出;所带外汇如超过10000美元,可凭银行对帐单或外汇兑换单带出;
所携外汇超出10000美元,又不向海关申报,被查出后其超出部分即没收并上缴国库;
所带金额超过50000美元,且有外汇来源证明,需将超出50000美元的部分寄在海关,由海关出具收据,携款人再入罗境时凭收据提取;寄存在海关的钱款如不在三年内提取,则归国家财政所有。
2.关税计征制度
罗马尼亚关税制度是采用欧盟标准即布鲁塞尔协调制度。进入罗的商品要交的税费有:
关税。平均税率为20%(工业品平均税率为35%,最高关税税率达75%)。
进口印花税。税率为2%,视国家财政收支状况调整(1998年9月罗政府通过一项临时紧急法令,对进口商品征收货值6%的附加印花税。该法令主要内容为:到2000年底前,对所有的进口商品(天然气、原油、电力、医药等商品除外)一律征收货值6%的附加印花税,不管产地证书由何国签发。1999年附加印花税税率降为4%,自2000年起又降为2%)。
手续费。报关金额的0.5%(对欧盟国家仅0.25%)作为佣金,供海关办公现代化用。
特别消费税。对饮料、咖啡、珠宝、汽车、电子设备、裘皮服装等加收,税率为20-50%不等。
增值税。从2000年1月起对所有进口商品都征收19%的增值税。进口商在办理货物报关提货时一次性付清。
如进口商品的有关单证中未列明金额,罗海关将根据WTO的有关条例规定处理,或由相似商品的价格计税。征收关税的进口商品的金额不包括保险费和附加费。罗法律也规定了对进口商品的退税制度,进入罗的商品在海关交过税,经过处理,加工后出口,允许退税。外国投资者建立的公司在其注册资本内或追加资本时所需的设备、人道主义援助物品、样品和无商业价值的模型等项目和出口商品不征关税。
1998年10月1日罗海关对进口各种服装、鞋类、袜、帽、裤、领带、围巾、手套以及面料等31类商品实行货物估价征税办法。
某些商品的特定税率:
高档香烟15美元/1000支、中档香烟10美元/1000支、威士忌酒2-4美元/升、啤酒(听装)0.4美元/升、啤酒(瓶装或其他包装)0.3美元/升、烈性酒和杜松子酒3美元/升、洗涤剂0.65-1.1美元/公斤、衬衣3.5-5美元/件、T恤0.75-1美元/件、面粉0.25-0.28美元/公斤、西红柿(11月1日-5月14日)0.35美元/公斤、黄瓜0.35美元/公斤、香蕉和柑桔0.30-0.45美元/公斤、咖啡0.5-4美元/升,旧汽车按使用年份和汽缸容量征税。
3.海关通关程序
商品抵达目的地(以康斯坦察港为主)后,有营业执照和银行户头的罗马尼亚进口公司必须向海关申报进口手续,申报时要有货物提单、发票、装箱单、商品检验证书等,按规定三天后向海关缴纳关税、增值税(19%)、报关手续费(0.5%)。如无特殊情况,均能比较顺利提到货物。目前罗有很多私营代理公司专门为进口商承担通关事务,并提供门到门的运输服务。
4.海关其他规定
进口商品必须符合罗有关国家安全、公共卫生伦理、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主要有:
食品进口的规定:首先从农业部申请进口许可证,并经消费者保护协会对食品品质、有效期进行检验。
动植物制品进口的规定:由植物检疫所进行抽样检验,动物制品及乳制品由动物检疫所检验。海关还会同环保部门对食品进行入关检验。进口食品需符合农业部1993年12号法令的有关规定,要贴商标,附技术卡及合格证,并附有原产国签发的卫生检疫证。
药品进口的规定:药检所对药品进行检验,符合
典规范才允许注册并可进口。
技术产品进口的规定:技术产品的生产厂家及进口商必须设有维修点,商品的保修期不得少于平均使用寿命的10%或保证维修18个月,商品还必须附有罗文使用说明书。
四、投资环境及投资政策
1.基础设施情况 罗马尼亚自然环境良好,土地肥沃,雨量充沛,气候宜人,空气洁净。国内公路网络四通八达,总里程超过15万公里,水电、热力基本上能满足生活和工业上需要,但多年来政府财力投入少,更新改造滞后,普遍显得陈旧落后。日常物品的供应状况比八十年代有很大改善,消费水平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不少物品靠进口满足市场需求,因而物价水平较高。为外国投资服务的一些部门如银行、保险、邮政等相继建立起来,但仍有诸多限制,如从事保险业务必须同罗马尼亚人合作等。另,罗行政当局官僚作风较严重,办事效率低。快递业务经营点少,投递时间长等。 2.交通及通讯
罗马尼亚所处地理位置重要,是西欧同黑海、中东相连的主要通道之一,是波罗的海同巴尔干和地中海相连的中心点;又是中亚各国同欧洲进行管道油运输的必经地。因此,罗引以自豪并以此作为一个重要的吸引外资的有利条件。
从首都布加勒斯特出发的铁路运输连结全国各地,里程达11,400公里,其中三分之一是电气化铁路;全国公路总长153,057公里,其中国家公路14,683公里,县级公路58,176公里,市、区、乡村公路80,198公里。国家公路中有4,683公里为欧洲公路和两条总长为113公里的高速公路;多瑙河可同莱茵河相连直通北海;航空运输,主要由国家公司承担从首都出发连结国内17个城市和欧洲大多数国家以及美国、中国、泰国、新加坡等世界40多个城市;海运是国际远洋伙运的集散地,康斯坦察港是黑海第一大港,正在扩建和新建粮食、集装箱和大宗货物的码头设施。总之,这些运输条件为罗同外界联络带来方便,但基础设施和设备大多陈旧老化(现有公路75%超过使用年限),急待吸收外资进行改造。
根据规划,罗马尼亚将利用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扶持中东欧发展
ARE)等贷款对现有公路进行改造,以便在2003年底,使罗境内大部分欧洲公路达到国际水平。
罗通讯条件比前几年有较大的发展,这是由于政府引入外资,更新通讯设备提高了技术含量,使罗企业同国际间的电讯联络畅通无阻。现阶段,政府对通讯行业实施重组和私有化,原是国家垄断的无线通讯领域由行政职能转变成多个外国资本经营的企业,以取得进一步发展。目前,罗国家电信公司已被希腊公司收购,罗整个电信行业已被外国公司所控制
3、自由贸易区
根据有关法律,自由贸易区可设在海、河的港口、莱茵河-黑海间运河区域和国界交接点附近。自由贸易区由自由区办公室管理,受交通部监督。
罗自1993年开始建立自由区。目前已建成康斯坦察等若干个自由区。为吸引外商在自由区投资,罗赋予在自由区内投资的外商以下优惠:
土地和房屋的租赁期最长可达50年;
消费商品不征收任何关税;
免征所得税和增值税;
允许将资金和利润汇往境外;
投资受到保护;
服务报酬和工资以硬通货币支付;
康斯坦察自由贸易区
康斯坦察港口是欧洲最大的港口之一,欧洲四号和七号运输走廊经过此地。该港口又是黑海的最大港口。港口水深13.5米,能停靠大吨位的船舶。由于其地理位置和港口条件,康斯坦察在吸引港口运输、发展经济活动和国际海洋货物运输方面有特殊的发展前景。该自由贸易区面积为37公顷,目前尚有6公顷待租。
在康斯坦察自由贸易区可从事的活动如下
货物的处理、储存、分类、测量、加工、装配和制造;
检测、拍卖和买卖;
证券交易、金融运作和国内运作(domestic operation);
建筑和仓储用地的租赁;
租船、经纪人业务和船具/船上物品供应业务;
提供多种服务。
如在康斯坦察自由贸易区投资,投资者还可享受以下优惠和便利:
在自由贸易区内出售商品不交纳所得税;
货物以散装货进口,加工后再出口。从运费差价上可大量获利;
可从不同国家进口半成品和备件,加工成成品后出口;
参与该自由贸易区部分发展进程;
可以通过横贯欧洲大陆的公路、铁路、航空和内河运输进入黑海和多瑙河腹地的市场;
劳动力熟练且廉价。
巴萨拉比自由区
该自由区是康斯坦察自由区的一个分支,面积有11公顷。此外,康斯坦察还将在梅德尔迪亚、切尔纳沃达和米哈伊尔-科加尔尼切阿努机场设立其它三个分支。
除康斯坦察自由区外,罗还有以下几个自由区
久尔久自由区
在该区内有很多商业公司、久尔久县工业基地及40公顷森林。该区可供租赁面积为25公顷。阿拉德-库尔蒂奇自由区
这是罗西部的第一个自由区,其主要优势是其位于欧洲第四号运输走廊上。该自由区的第一部分是阿拉德机场附近的一块面积为15公顷的土地,第二部分是位于库尔蒂奇国际集装箱调度场附近的一块面积为75公顷的土地。该自由区的优势是土地平整,不需再作特殊的整理,开业所需的必要设施已准备就绪。
苏里纳自由区
该自由区于1993年开始营业,是罗最早的自由区。河、海运输是该自由区的唯一运输方式。该自由区分成两块,总面积为100公顷。目前,该自由区的业务都在第一块(面积为34.39公顷)区域内进行。苏拉纳自由区主要从服务上获利,出租海用设备。
加拉茨自由区:该自由区位于摩尔多瓦和乌克兰附近,面积有137公顷。
布勒伊拉自由区:该自由区包括三块地区,总面积为65公顷(其中20%的土地已出租)。其中一块地区内有很多仓库可供储存商品。
4. 吸收国外投资及对外投资
罗马尼亚从1990年12月到2000年2月共吸收协议外资约64.4亿美元,直接外资44.49亿美元。1994年是外国直接投资最多的年份,当年直接外资达9.04亿美元、注册外资企业11,557家,分别占外资总额和公司总数的20.3%和15.9%。
1990年12月至2000年2月罗吸收直接外资一览表
年份 直接外资额(亿美元) 所占%
直接外资总额 44.493 100
1991 6.991 15.7
1992 3.650 8.2
1993 4.120 9.3
1994 9.040 20.3
1995 3.153 7.1
1996 7.033 15.8
1997 5.050 11.4
1998 2.375 5.3
1999 2.809 6.3
2000 0.271 0.6
罗外资分布情况为:投向工业领域的外资占27.2%,服务行业占22.4,食品工业占14.4%,批发贸易占15.9%,零售贸易占8.6%,轻工业占3.8%,农业占2.9%,交通运输占2.1%,建筑业占1.9%,旅游占0.8%等.
截止到2000年2月,外国在罗设立的公司共72,682家,从事贸易批发和零售的公司占65.9%,服务行业8.7%,工业制造业占8.5%,食品工业占4.8%,交通运输业占3.4%,轻工业占2.9%,农业占2.6%,建筑业占2.3%,旅游占1%等。
对罗直接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共有159个(投资额超过10万美元的国家和地区93个)。对罗投资最多的地区为欧洲,至2000年2月罗共从欧洲国家吸引直接外资34.99亿美元,占罗直接外资总额的78.7%;亚洲国家对罗投资4.78亿美元,占10.7%;北美洲国家投资3.79亿美元,占8.5%;南美洲国家投资4,920万美元,占1.1%。直接投资额列前10位的国家对罗投资占罗直接外资总额的72%,,它们是荷兰(直接投资额为5.44亿美元,下同)、德国(4.58亿)、塞蒲路斯(3.65亿)、意大利(3.35亿)、美国(3.23亿)、法国(3.08亿)、英国(2.39亿)、南韩(2.34亿)、奥地利(2.26亿)、土耳其(1.96亿);中国投资额约4,111万美元,列第19位,设立的公司有5,713家,列第四位。我国香港对罗投资248万美元,列第五十三位,台湾对罗投资186万美元,列第五十五位;香港和台湾在罗注册公司分别为28家和16家。
引进外资最多的城市是首都布加勒斯特,至2000年2月共吸引外资23.53亿美元,占外资总额的52.9%,设立各类公司39,145家,占53.9%。除布加勒斯特市外,其他吸引外资较多的县为:蒂米什(引进外资2.7亿美元)、普拉霍瓦(引进外资2.68亿美元)、多尔日(引进外资1.83亿美元)、康斯坦察(引进外资1.22亿美元)等。
罗马尼亚向外国投资很少,主要在中东国家承包工程以及一些亚洲国家建水泥厂等。1999年罗对华投资约100万美元,在河北省合资建立了一家果酒生产企业。
5. 有关投资的法规和政策
罗马尼亚自1992年起成为《相互投资保护署》成员国,同世界30余国家签署了相互投资保护协定。
根据罗现行法律,外国投资者在不危害环境,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秩序、道德标准的前提下,可在金融、保险、工业、自然资源勘探及开发、通讯、科研和技术开发、农业、服务、旅游等任何部门成立独资或合资公司。但外国投资保险业必须同罗马尼亚人合作,某些领域如国防、铁路、邮政等属国家财产由自治体管理。根据1991年第58号《私有化》,这些领域的范围将逐步缩小,并通过竞争向外开放。
1997年6月罗修改了《罗马尼亚外商投资法》,该法的主要条款
允许外国投资者在罗开办任何形式的经济实体,每位投资者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万美元;
外国投资者依法完税后有权将成本及所得利润全额兑成外汇汇出境外;
注册现金在35万美元以下的外国独资或合资公司同罗本国公司一视同仁,一律按规定纳税;
从1997年开始,对投资额超过35万美元的外国投资者,自投产后2年内,或注册之日起4年内企业所得税减至15%,对作为实物投资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专项技术及其它可折算的财产、通过国外贷款或用外商应得红利部分购买的设备免征进口关税。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外国投资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时间为自项目投产之日起5年;
投资额在35万美元以上的外国投资者,投资项目所需进口的原材料、燃料、零部件,自项目投产之日起2年,或注册之日4年内进口关税减半;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外国投资者在以上优惠期满后3年内继续享受此项优惠。
1997年底,由于外国来罗投资仍然进展缓慢,罗政府进一步采取措施,出台了新投资法《鼓励直接投资法》。
新出台的《鼓励直接投资法》优惠主要有:以实物为社会资本而进口的物品免征海关税和增值税;为折旧而进口或从国内市场采购的物品免征海关税和增值税;再投资或从罗国家资产基金会购买的股份免征利润税;可将某一财政年度的亏损转入下一财政年度的应税利润中;可采取快速折旧法等.另外,还规定投资金额在50-100万美元的享受减10%的利润税二年;金额在100-500万美元的享受减15%的利润税三年;金额在500-2000万美元的享受减25%的利润税四年;金额在2000-3,500万美元的享受减50%的利润税五年;金额在3,500-5,000万美元的享受减75%的利润税七年;金额超过5,000万享受减100%利润税十年。
1999年初,由于罗经济财政非常困难,为保证1999年财政预算收入的完成,国家通过了国家预算案中的第6条,其主要内容是中止执行在1997年92号令公布的《鼓励直接投资法》中规定的所有优惠一年。由于罗经济仍未从根本上摆脱危机且迫于国际货币基金的压力,2000年内将很难恢复《鼓励直接投资法》中规定的优惠政策。
1998年底,由于罗对高亏损的煤矿企业实行关井压产导致失业人口迅速增加。1999年12月底,失业率为11.5%,达113万人,为1990年以来最高纪录,庞大的失业队伍构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和不安定因素,为了促进失业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和解决职工再就业问题,1999年又制定了"贫困地区法",以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对这类地区进行开发投资。目前,政府已在煤矿业高度集中的北部将23个地理区域定为贫困地区。根据该法规定,在贫困地区的新投资项目可享受以下的优惠:
(一)免税项
投资项目所需进口的机器、设备、装置、交通工具及其他可折旧物资免征关税和增值税;
投资项目所需(罗)国产机器、设备、装置、交通工具及其他可折旧物资免征增值税;
在被确定为贫困地区的整个期限内(贫困地区存在的期限一般为3-5年,视具体情况还可延长)免征利润税;
投资项目所需占用农田或改变原有项目用途者,免征有关改变项目用途的税费。
(二)、退税项目
项目生产所需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等经地区部门审核验证后退还进口关税。
(三)、其他扶持政策
根据具体情况,鼓励工业制成品和服务项目的出口;
在财政部制定的年度限额内,对国外信贷提供担保;
对属政府决议批准的专项计划项目提供资金;
国家以参股方式向投资项目提供资金。
6.税收政策
罗马尼亚税收体系与欧盟基本雷同。现阶段主要有以下税项:
(1)企业所得(利润)税。其税率为25%。以下情况例外:
纳税人50%以上的收入来自赌场、酒吧或夜总会的,需补缴25%的附加税;
纳税人将利润再投资,其所得(利润)税税率由25%下降为15%;
纳税人出口产品,在罗工商银行外汇核销后,其所得(利润)税税率由25%降为5%;
所得(利润)税按季度缴纳,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25日前纳清;银行按月纳税,于下月25日前纳清。
在计算利润时,以下费用可扣除:
招待费(含消费税)。其费用不得超过总收入与总支出差额的1%;
赞助费。其需在1992年第32号法令规定的法定限额内;
广告费和推广费;
储备金。年储备金不得超过年利润的5%,且累计储备金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
外国自然人或法人在罗马尼亚的永久性结构的行政管理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其在罗马尼亚实现的总收入的3%。
如企业亏损,其利润税可从其后五个财政年度的应税利润中补齐。
外国法人在罗常设机构获得的利润需补缴6.2%的所得税;
(2)红利税。以现金和实物形式在罗马尼亚公司入股,其红利所得自然人应缴纳5%、法人应缴纳10%的红利税。
(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分段征收,税率18%至40%不等。目前,罗马尼亚月收入低于800,000列伊免征所得税,具体为:
月收入(列伊) 所 得 税 税 率
800,000以下 免征所得税
800,001-917,000 征税18%
917,001-2,250,000 165060列伊加超过917,001部分的23%
2,250,001-3,583,000 471650列伊加超过2,25,001部分的28%
3,581,001-5,000,000 844,890列伊加超过3,581,001部分的34%
高于5,000,001 1,326,670列伊加超过5,000,001部分的40%
(4) 增值税。其税率为19%。征税对象为各种动态和不动态的物品,电能、天然气、水、热能以及各种服务等;
(5)农业税。其税率为15%。所有拥有农庄的自然人和法人都需缴纳农业税,但已缴纳所得税的除外。
(6)消费税。罗马尼亚对金首饰、裘皮服装、小轿车、汽油、原油、烟叶、酒精制品、咖啡和咖啡豆等征收特殊商品消费税,税率20%至50%不等(烟叶、汽油、酒精制品、咖啡和咖啡豆、原油等按数量以欧元计征)。
(7)代表处税。在罗设的代表处如有收入,则按25%纳税。如没有收入,则按罗马尼亚规定的最低标准纳税,税款根据人数分为4个级别,具体为:
代 表 处 人 数 最 低 纳 税 标 准
1-2人 53,232,800列伊
3-5人 166,521,000列伊
6-8人 326,220,000列伊
8人以上 661,998,900列伊
另,代表处必须每年在工贸部办理工作注册,费用约为1200美元。
7. 外国投资及对外投资管理机构
罗马尼亚发展署(ROAMNAIN DEV
ENT AGENCY) 是外国投资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制订吸引外国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报议会或政府通过,并对外国投资予以管理。其日常工作以服务为主
为外国投资者推荐当地合作伙伴;
为外国投资者提供全面的咨询服务;
对已在罗开业的外国投资者进行指导使其经营完好;
对中小型企业发展业务给予帮助并为其创造业务机会。
发展署同罗其他的有关部门和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同国外的有关投资机构广泛接触,掌握了大量的信息和资料并对其进行分析研究,以此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
罗马尼亚没有专门设立管理对外投资的机构。据了解,罗某些中小企业、协会都内部建立了常设机构,独立决策经营,只有在必要时才向发展署咨询或请求协助。
8. 在罗马尼亚设立企业的规定和程序
外国投资者在罗设立公司只需按规定准备好有关文件经公证处认可就可申请注册登记。
(一)公司形式
罗法律规定在罗境内可允许成立以下形式的公司
全合资经营公司;
有限合资经营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股份公司; 虽然上述五种形式的公司都存在,但事实上最普遍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形式。 最新规定,建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列伊(250美元),建立股分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列伊(约2500美元)。 |
|
相 关 信 息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