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纤维是提供制做纱线的原材料,而纱线是提供制做面料的原材料,因此,纺织纤维(TextileFibers)必须具备其特别性质,任何一种纺织纤维,均必须具备下列各必要之性质:
一、牢度:纺织纤维必须具有相当之抗张强度,强度之最低限度可定为20千克/平方毫米或1.5克/丹奈尔(Denier)。
二、长度:纤维长度,愈长愈佳。如长度在五毫米以下,则不易纺纱。
三、粗细:纤维愈细,纺成之纱线及织成之织物愈精致。但若过细时,则强度随之变弱。一般人造纤维之直径约在0.01至0.04毫米之间。
四、延展性及弹性:供制衣用者可弯曲不致折断,且能恢复原状等特性。这些性质,皆与弹性及延展性直接有关,故纺织纤维必须具有适当之弹性及延展性。
五、胶著性:纺织纤维须具备能互相缠绕或胶著以成坚固纱线之特性,此性质大半因纤维之形状而定。如棉纤维纤维扭曲,毛织维表面具有鳞片组织,因而易于互相缠绕而胶著。这种性质于制造人造短纤维时,尤其重要。
六、保温性:衣服主要功能之一,为具有防寒御暑之性能,故纺织纤维必为热之不良导体。
七、耐久性:纺织纤维于织造、加工及使用时,均须承受相当程度力之作用,如无耐久之力,实无法使用。
八、不溶性:纺织纤维不但须有不溶于水的特性,即使对于肥皂水、弱碱、弱酸水等亦须不溶,因无论在织物之制成、加工过程中或制后使用时,皂水及弱碱、弱酸液,均为无法避免接触之物。
九、手感:手感柔软、乾、不粗硬。
上述九项为纺织纤维必具之特性。如欲制造理想之织品,则更须具有易于通风透气的蕊吸性、及良好之光泽等,并须在生产时费用低廉,如此方为良好的纺织纤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