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织物的阻燃技术及应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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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2/28 1704人次浏览 【 双击鼠标滚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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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化学纤维等高分子合成材料每年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2005年我国化纤产品产量达1424万吨,成为世界最大的化纤生产大国和纺织品出口大国,而天然高分子和合成高合子材料大部分为易燃物,所以,高分子材料的阻燃问题一直是世界难题。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各国对我国出口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消防安全法规,对高分子材料的阻燃做了更加明确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阻燃产品是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
二、公共场所使用阻燃制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天然高分子材料和合成高分子材料在建筑、电子、电器、和交通领域等各方面的使用量不断增加,同时,高分子材料已进入现代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不可替代的必需品,由于绝大部分高分子材料是易燃的,导致火灾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失呈上升趋势。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城市友谊宾馆因幕布在聚光灯高温照射下产生自燃引发火灾。造成323人死亡,130人受伤,1998年5月5日,北京王泉营环岛家俱城因电源插座线板产生火花落在沙发上引起火灾,使1.7万㎡建筑物成为废墟,直接经济损失超过6000万元。2000年12月15日,洛阳东都商厦因装修焊接时,火花掉落在绒布和纱发上而发生大火,造成309人死亡的重大火灾。据资料介绍1997年我国火灾达14万起,2000年上升至18万起。
近年来,欧美各国和经济发达国家,消防意识强,消防法规健全,在公共场所强制采用阻燃材料,使火灾的发生率大为减少。近年来我国的消防事业也有长足的发展,国家在1998年颁布了《消防法》,随后又配套制定了一系列消防法规,规定在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等许多领域必须使用阻燃防火材料,从而使火灾发生有所减少,大量的实验和事实证明,使用阻燃材料可极大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火灾发生时也可延缓火势蔓延,减少火灾损失。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装饰用和产业用的纤维及纺织品的应用领域进一步扩大,由于纺织品大多具有易燃的特点,越来越成为引发室内火灾的重要隐患,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据资料统计,由纺织品引起的火灾占火灾总数的40%以上。而在建筑内部发生的火灾,纺织品着火蔓延所占的比例更大,特别是床上用品和室内装饰织物成为起火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纺织品的阻燃尤为重要。
三、阻燃织物的生产方法
根据织物的特性不同和对阻燃织物的使用要求不同,阻燃织物有多种生产方法。
1、后处理法
后处理法是将纤维或织物浸泡在阻燃处理液中,或将阻燃剂以喷涂的方式,使阻燃剂附着在纤维或织物上。这一方法分为两种方式,一是阻燃剂仅物理附着在纤维或织物表面,这一方法在阻燃布的早期生产中应用很多,但缺点是阻燃性不持久,不耐水洗,易潮解发白,手感差。另一方式是阻燃剂和织物的纤维发生化学反应,阻燃剂通过化学反应接枝到纤维分子上,这一方式生产的阻燃织物的阻燃性持久,耐水洗,且手感好,阻燃织物基本保持了原织物的特性,缺点是成本较高,生产工艺复杂,设备的投资较高。现在的纯棉阻燃制品和混纺阻燃制品大多数是以这种方式生产。
2、共混法
共混法主要适用于再生纤维(如粘胶纤维)和部分合成纤维,该方法是将阻燃剂在纤维的成型阶段加入,得到阻燃纤维,再经织造染整后得到阻燃制品。该方法生产的阻燃纤维及织物的阻燃性持久,生产方法简单易操作,容易在现在设备上实现工业化,缺点是阻燃剂和基料的相溶性较差,对基料的性能影响大,产品的阻燃均匀性较差。
3、共聚法
共聚法阻燃适用于一般合成纤维,该方法是将阻燃剂作为第三单体加入,与其它单体进行共聚,得到阻燃改性的合成高分子,再经纺丝、织造、染整、最后得到具有永久阻燃的织物,如现在的阻燃腈氯纶、阻燃涤纶就是用这一方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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