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企业的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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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1/2 1772人次浏览 【 双击鼠标滚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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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独资企业程序
(一)、外国投资者向拟设立外资企业的所在地的对外经济贸易部门送交项目申请书、
《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章程。按照国务院关于利用外资
项目投资总额的审批权限的规定,限额以下的,均由广州市对外经济委员会或广州市政府
授权的区、县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按各自的审批权限自行审批。限额以上的项目由广州
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报请经贸部审批
由广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批的外资企业,应报送全套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从
收到申请书及全部文件资料之日起,十五天内给予批复
(二)、申请书获得批准后,向广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领取批准证书。批准证书由
经贸部统一印制、统一编号
(三)、领取批准证书后,凭批准证书和批件向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
续。经市工商局核准后,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该外资企业成立日期
二、外资企业的审批程序
外资企业的审批程
┏━━━━━━┓ ┏━━━━━━━━━┫ 外商投资者 ┣━━━━━━━━━━┓ ┃ ┗━━┳━━━┛ ┃ ↓ ↓ ↓ ┏━━━┻━━━┓ ┏━━━━━━┻━━━━━━━┓ ┏━━━┻━━━┓ ┃咨询服务机构 ┃ ┃ 场 地 ┃ ┃ 委托助理单位 ┃ ┗━━━┳━━━┛ ┃ (土地所有权单位主管部门) ┃ ┗━━━┳━━━┛ ┃ ┗━━━━━━┳━━━━━━━┛ ┃ ┗━━━━━━━━━┓ ┃ ┃ ↓ ↓ ↓ ┏━┻━━┻━━━━┓ ┏━━━┻━━━┓ ┃ 立项、报批手续 ┃ ┃委 托 合 同 ┃ ┃ (市外经贸委) ┃ ┗━━━┳━━━┛ ┗━━━━┳━━━━┛ ┃ ↓ ┃ ┏━━━━┻━━━━┓ ┃ ┃ 合同前项目登记 ┃ ┃ ┃ (市工商局) ┃ ┃ ┗━━━━┳━━━━┛ ┃ ↓ ┃ ┏━━━━┻━━━━┓ ┃ ┏━━━━━━┫可行性报告、章程 ┣←━━━━━━━━┛ ┃ ┗━━━━┳━━━━┛ ↓ ↓ ┏━━━━┻━━━┓ ┏━━━━┻━━━━━━━┓ ┃ 环保卫生审查 ┣━→┫ 政 府 审 批 ┃ ┃(环保卫生部门) ┃ ┃ (市外经贸委)15天内批复 ┃ ┗━━━━━━━━┛ ┗━━━━━┳━━━━━━┛ ↓ ┏━━━━━━┻━━━━━━┓ ┃ 领 取 批 准 证 书 ┃ ┃ 申请统一编码(市外经委) ┃ ┗━━━━━━┳━━━━━━┛ ↓ ┏━━━┻━━━┓ ┃ 工商注册登记 ┃ ┃ (市工商局) ┃ ┗━━━┳━━━┛ ↓ ┏━━┻━━┓ ┃ 企业成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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