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导航 ┊ 再生服务 ┊ 国际系统 ┊ 手机版
再生塑料网
再生塑料业第一商务平台
供应 采购 现货 合作 公司库 环保审批 进口统计 培训 人才 百科 再生宝
PETPPPA PVC HDPE PMMA
价格 指数 快递 原料 知识库 网上学院 商务资料 资讯 论坛 博客 知道 ABSPC PSPOM LDPE 机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资料库 > 外贸进口 >> 紧急求购请拨打热线:400-809-2099   vip@zssl.net
 
基本资料:行业资料 塑机样本 原料参数 企业资料 贸易进口
海关对加工区的管理

  发布日期:2006/1/4   920人次浏览    【 双击鼠标滚屏 】
 
  海关将改革加工贸易传统的监管模式,简化现行手续。实现加工区货物在主管海关“一次报关,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的通关要求。其管理模式与传统的监管模式相比具有较大的优越性,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1.管理手段上强化现代通信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使用电子数据传输衔接海关之间监管,逐步取代传统的监管;2.区域管理上强化对区域的整体管理,简化对逐个企业的管理;3.加工贸易业务管理上强化对企业开展的加工贸易业务的整体管理,简化对逐个合同的管理;4.货物通关管理上强化对进、出区货物在进出加工区卡口时的实际监管,简化办理通关的手续,逐步满足现代跨国型企业零库存生产的需要。在具体做法上
(1)海关对加工区采取全封闭、卡口式24小时监管制度。卡口分别设立货物和人员进/出通道 (2)海关对加工区企业采用计算机管理的模式。海关与区内企业实行计算机联网,进行电子数据的传输和办理通关手续;加工区海关与口岸海关实行计算机联网
(3)对区内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取消《登记手册》,海关改用电子帐簿管理,实行半年一次的总量扣减核销制度
(4)对区内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货物进(出)口时,由企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出口)货物报关单》作货物进(出)口申报
(5)加工区与口岸、加工区与加工区之间进/出的货物、物品,采取直通式或转关运输的监管模式,一律在加工区主管海关报关并在卡口查验、放行

 相 关 信 息 
加工区内可设置哪些企业?允许经营哪些业务 2006-1- 4
加工区内可设置哪些企业?允许经营哪些业务 2006-1- 4
出口加工区的定位 2006-1- 4
出口加工区的定位 2006-1- 4
设立出口加工区的目的 2006-1- 4
设立出口加工区的目的 2006-1- 4
进出加工区的货物的监管办法 2006-1- 4
进出加工区的货物的监管办法 2006-1- 4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    风险自负!
金牌通全站广告位
品牌通全站广告位

  再生服务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动态| 友情链接
客服专线:400-809-2099(转11)    E-mail:1984942759@qq.com
业务咨询QQ:1984942759   www.zssl.net @ 2013-2020 耗费6,867.188毫秒